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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2020-04-25 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tǐ)成員(yuán)保證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實、準确、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dà)遺漏。

  北京德潤慧通大數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xià)簡稱“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開(kāi)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闆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dà)會審議。現将具體(tǐ)情況公告如下(xià):

一(yī)、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概述

  1、會計政策變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發布了《關于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14号——收入>的通知(zhī)》(财會[2017]22号),規定在境内外(wài)同時上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wài)上市并采用國際财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編制财務報表的企業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業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發布了《關于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7号——非貨币性資(zī)産交換>的通知(zhī)》(财會[2019]8号),要求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自2019年6月10日起執行,同時對2019年1月1日至該準則施行日之間發生(shēng)的非貨币性資(zī)産交換,根據該準則進行調整。企業對 2019 年1月1日之前發生(shēng)的非貨币性資(zī)産交換,不需要按照本準則的規定進行追溯調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發布了《關于印發修訂<企業會計準則第12号——債務重組>的通知(zhī)》(财會[2019]9号),要求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自2019年6月17日起執行,同時對2019年1月1日至該準則施行日之間發生(shēng)的債務重組,根據該準則進行調整。

  由于上述會計準則的修訂,公司需對原會計政策進行相應變更。

  2、會計政策變更日期

  公司根據财政部上述相關文件規定的起始日,開(kāi)始執行上述新會計政策。

  3、變更的審議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開(kāi)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闆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無需提交股東大(dà)會審議。

  4、變更前後采用會計政策的變化

  (1)變更前采取的會計政策

  本次變更前,公司執行财政部修訂和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tǐ)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nán)、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2)變更後采取的會計政策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後,公司将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号——收入》(财會[2017]22号)、《企業會計準則第7号——非貨币性資(zī)産交換》(财會[2019]8号)、《企業會計準則第12号——債務重組》(财會[2019]9号)的相關規定執行,其他未變更部分(fēn),仍執行财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tǐ)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nán)、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二、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統一(yī)的會計制度要求進行的變更,執行變更後會計政策能夠更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會對公司财務報表産生(shēng)重大(dà)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三、董事會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合理性說明

  本次相關會計政策的變更是根據财政部2017年7月5日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4号——收入》(财會[2017]22号)、2019年5月9日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7号——非貨币性資(zī)産交換》(财會[2019]8号)、2019年5月16日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第12号——債務重組》(财會[2019]9号)的相關規定進行的合理變更,符合相關規定,執行變更後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爲投資(zī)者提供更可靠、更準确的會計信息,相關決策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zhōng)小(xiǎo)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董事會同意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四、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符合财政部、中(zhōng)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範性文件規定,能夠更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東的利益。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tǐ)股東,特别是中(zhōng)小(xiǎo)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wǒ)們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五、監事會意見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是公司根據财政部相關規定,對會計政策進行的相應變更,其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執行變更後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對公司财務狀況、經營成果和财務報表無重大(dà)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tǐ)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本次會計政策變更。

六、備查文件

  1、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決議

  2、第四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決議

  3、獨立董事關于第四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北京德潤慧通大數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25日